妳憑什麼生氣!
算了,我不想跟你計較,我絕對要找一天搬出去住,反正我跟阿一公證結婚就好
反正你們都覺得養女兒是浪費,兒子永遠是最好的
好啊!我最多最多,再容忍你們,兩年。
到我結婚之後,我絕對絕對不會再給你們一毛錢!!
你也別想刷我的國民旅遊卡了
我本來還不想計較的,既然你要跟我計較,那我就不得不跟你計較!
告訴妳,於情於理於法,我都站得住腳!
法律早就規定,子女得平等繼承父母財產,沒有人既要女兒養,又不准女兒繼承財產的!
這世上,也很少人很少人,要女兒給錢的好不好!
哼,下個月開始,我就搬出去,我也不給你錢了!
反正,你們都覺得兒子最好,那你們就去靠弟弟吧!!你們都覺得養女兒沒用,那我就沒用給你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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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va071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