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你不把我的家人當成家人,那我也不用把你家人當成我的家人。
媽媽、姐姐、弟弟難得一起來家裡吃晚餐,你竟然吃完飯就不見蹤影,窩在房間打電動!?
任務有比家人重要嗎?你就不會把握機會跟我的家人熟悉、聯絡感情嗎?
既然如此,那我也不用跟你的家人培養感情,過年就算你要回去,我也不回去!!
在家裡顧我的小倉鼠還比較好!

你要拿多少錢回家,那也是你的事,只是,房子裡的一切都是我的,你也別想我會拿出我的錢去孝順你的父母!!

而且,我看不到你愛我的心。自己答應要洗碗,卻又反悔,還跟我交換條件?!
做什麼事都出爾反爾,我也不想生小孩了,生小孩只是讓我自己多增加一個負擔,因為沒有人會和我分擔養小孩的責任!!

我不曉得要怎樣才能不讓我自己生這個氣。我也不曉得你要表現出什麼我才不會生氣。
所以,就分手吧。
反正國外離婚率那麼高,台灣離婚的也不少,不差我一個。就算以後我都小姑獨處,也沒關係,總比把精神、力氣浪費在一個不值得的人身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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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va071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