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說可以直接給她五十萬,她就不會跟我拿錢了,
也不會硬要我跟信宏結婚以後住家裡
覺得結婚以後還住父母家很怪呢!一定會被親朋好友和鄰居說閒話,所以我決定了!
我要跟信宏去貸款借50萬給媽媽,這樣她就不會再跟我拿錢了;
用五年的時間來還貸款,希望信宏的爸媽一個月跟信宏拿一萬五就好,
然後租房子租五年後就自己貸款買房子!
讓信宏來住爸媽家,他一定有寄人籬下的感覺,而我們又一定要在台北工作,
也不可能回他爸媽家住,我一定要好好努力,今年就考上書記官,才能擁有自己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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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va071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