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發布日: 94.09.20
摘  要: 法官自律與法院研考業務檢討會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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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新聞稿
  今年九月上旬迄今,新聞媒體大篇幅報導數則有關法官違反司法風紀及法院案件流程管考疏失之事件。這些風紀暨管考違失事件,除打擊司法信譽外,也影響其他在工作崗位上,認真負責,並嚴守分際的法官士氣。有鑑於此,司法院於九月二十日邀集各級法院院長與自律委員會法官代表,分上下午召開「如何加強法官自律功能」及「如何加強法院業務研考機制」檢討會議。
  司法院有感於人民對於法官的高度期待,尤其對於革新司法風氣問題的迫切需求,近年來積極採取各項措施,以具體做法展現徹底根除司法弊端的決心。如何落實既有的職務監督與研考機制,確立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員應有的職場倫理規範,而對於影響司法風紀情節嚴重者,應如何鑑別並有效懲處,甚至建立淘汰退場機制,以提昇國家司法信譽,乃此次會議主要研討議題。與會院長、法官提出諸多興革意見,作為司法行政監督改進之參考。綜合歸納會議結論之重點如下:
一、院長、庭長及審判長,應嚴以律己,以身作則,並善盡督導、勸
  勉之責。
二、院長、庭長對有疑慮之人與事,應防患於未然;如發生風紀事件,
  積極面對,壯士斷腕,並檢討事件發生之原因,採取適當因應措
  施,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三、政風單位應妥善運用各種管道,蒐集有關風紀資料,提供院長處
  理,維護司法信譽。
四、處理法官自律事件,應本乎高標準之自我要求,做適切之自律處
  分。
五、對於品操有疑慮之離職法官,即使刑案尚未判決有罪確定,聲請
  回任時亦應從嚴審核。
六、各法院應全面檢討是否確實依規定辦理各項研考業務,並檢討研
  考流程,如有不足,應提出解決方案。
七、各法院院長、庭長應督促法官、書記官就案件妥速進行,以免延
  宕。對於各庭、科室陳報、查核之資料有異常情事者,應儘速查
  明原因,督促所屬依規定辦理。
八、未盡監督職責者,列入考績、調整事務、行政懲處或納入是否續
  任之參考。
  現行法官自律與評鑑等相關規定僅屬行政命令,為使法官評鑑機制更周詳健全,並取得法律地位,司法院於研議中之法官法草案已設計專章規範法官評鑑機制,期能落實法官淘汰制度,維護優良司法風氣。司法院將儘速提送該草案至立法院審議,同時呼籲立法院及各界支持,早日完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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